8月26日,《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如下简称“第一稿”)公布后,广大考生反应热烈,媒体和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并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中注协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订,并在11月27日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 “第二稿”的变化在于:
一、更改考试层级名称维持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名称不变,将第二层级的名称由"高级阶段"改为"综合阶段".
二、增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向通过第一层级考试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该证书长期有效。
三、延长成绩有效期设立新、旧考试制度的过渡期为1年(即2009年);同时提出,对于由现行制度转换为新制度的考生,其现行制度下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即自2009年起重新计算单科成绩5年有效的期限)。
四、更改第二阶段考试完成期限取消"高级阶段考试3年内完成"的规定。鼓励更多考生参加考试,也与发放"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相衔接。
中国会计视野就第二稿的内容发布调查,共取得952个样本。调查结果表明,不同于第一稿方案赞成和反对人群壁垒分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获得了大多数被调查者的支持。
同第一稿赞成反对者势均力敌不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大多数投票者的支持。
其中正在参考者和拟参加CPA考试的被调查者的支持率还略高于职业注册会计师和CPA非执业会员。
希望一年两次考试的呼声仍然很高
七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要好。
尤其是正在参加考试的被调查者和拟参加考试的被调查者,认可的比重很高,接近九成认为第二稿好于第一稿。
第二层级的名称由"高级阶段"改为"综合阶段",2/3的被调查者表示赞成或非常赞成,只有不到7.5%的被调查者表示反对。
很多被调查者表示,名称的改变对实质没有影响
近八成的被调查者赞成“向通过第一层级考试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该证书长期有效。
正在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约90%)和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被调查者(约95%)赞成的比例远高于执业注册会计师(约60%)和CPA非执业会员(约65%)
“对于由现行制度转换为新制度的考生,其现行制度下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即自2009年起重新计算单科成绩5年有效的期限),7成左右被调查者表示赞成,反对者只占15%左右。
正在参加考试的被调查者,也就是这条规定的既得利益者,赞成比率最高,达到80%左右。
但也有人表示此种妥协的做法有可能造成某些科目的实际有效期有可能达到9年,产生很不公平的局面。
取消"高级阶段考试3年内完成"的规定,鼓励更多考生参加考试,3/4左右的被调查者表示赞成。
正在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者和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被调查者赞成比例(86%和89%)要远高于执业注册会计师和CPA非执业会员(55%和48%)。
反对者认为如果取消时间限制,时间拖的过长,前面已通过的项目有可能已经和实际脱节,不能真实反映最新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决策有正面影响。